马可十二(1~12节)1耶稣就用比喻对他们说:有人栽了一个葡萄园,周围圈上篱笆,挖了一个压酒池,盖了一座楼,租给园户,就往外国去了。2到了时候,打发一个仆人到园户那里,要从园户收葡萄园的果子。3园户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4再打发一个仆人到他们那里。他们打伤他的头,并且凌辱他。5又打发一个仆人去,他们就杀了他。後又打发好些仆人去,有被他们打的,有被他们杀的。6园主还有一位是他的爱子,末後又打发他去,意思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7不料,那些园户彼此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罢,我们杀他,产业就归我们了!8於是拿住他,杀了他,把他丢在园外。9这样,葡萄园的主人要怎麽办呢?他要来除灭那些园户,将葡萄园转给别人。10经上写着说: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11这是主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经你们没有念过麽?12他们看出这比喻是指着他们说的,就想要捉拿他,只是惧怕百姓,於是离开他走了。
其它福音书都有记载这个比喻。路加和马可一样,把这比喻和犹太人的领袖质问耶稣有关权柄的那段经文紧接在一起。马太却在这比喻之前,穿插了两个儿子的比喻(太二十一28~32)。
经文的背景是以赛亚书第五章。在先知以赛亚的信息中,葡萄园是比喻以色列。因为以色列背叛了神而活在罪恶过犯之中,神公义的审判将会很快的临到他们。这一种严肃以及充满着儆诫的教训,与耶稣在此引用比喻的情景很相符。
他们 很明显地是指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这些犹太人的领袖们。正如先知以赛亚一样,耶稣的比喻所带来的,也是一个严厉的警告信息。葡萄园的园主,在未往外国去以前,将园子租给园户。这一种安排,在古代的农业社会中,是常有的事。就整个比喻的背景和内容看来,园主很自然地是比喻神。而园户却是清楚地指犹太人,尤其是犹太教的领袖们。
假设园主是神,园户是犹太人,尤其是他们的领袖的话,则故事中这些接二连三被害的仆人,很显然是比喻着神历代所差派,而最终被逼害的先知们了。这一个历史事实,也正是耶稣深深地叹息耶路撒冷的背景:“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太二十三37)。
园主的仆人既然接二连三地被逼害了,园主为何这么大意或冒险地打发自己唯一的爱子去见这些凶恶的园户呢?有些学者认为这一个情节似乎不太合乎情理,因此影响故事本身的真实感。这一种评论,倘若是针对一般写实的故事而提出来的话,的确是有一些理由的。可是,耶稣在此是以比喻或寓意的方式来表达一个信息,而不在乎某一些细节的逼真性。因此,比喻中所带来的主题信息那种感染力,最终是不会受到某一些情节表面上所缺少的真实性而受到影响的。事实上,听众们最后“看出这比喻是指着他们说的,就想要捉拿他”(十二12)。
园户们把园主的儿子拿住他、杀了他,把他丢在园外。比喻中所列出的这些逼害罪行,当然不难使到福音书的读者们联想起耶稣当日受难的光景。虽然在细节上,耶稣所用的比喻与后来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实,并不完全吻合。其实,两者在细节上不尽相同,反而见证了耶稣用这个比喻的可靠性。证实它不是福音书作者在耶稣受难以后虚构的一段没有历史根据的记载。
比喻讲述到这里的时候,耶稣突然以一个问题来总结整个故事。这倒是很恰当的。因为那些留意的听众们,必然希望知道园主对凶恶的园户所作出的反应是甚么。在马太福音,回答问题的,是听众(二十一41)。按照马可,回答者却是耶稣自己。然而,两者的答案基本上是一致的。都是在强调园户所应得的审判,以及葡萄园转租给别人的事实。初期教会应该不难从这答案中,联想到犹太人从主后六十六到七十年与罗马人在交战中所经历的大灾难,以及旧的以色列被“新以色列”──教会──所取代的事实。
耶稣在讲完比喻以后,所引用的经文是取自诗篇一一八22~23。耶稣所引用的这首诗篇,原本是在表达神的子民对耶和华真神的信靠,以及对神奇妙拯救的颂赞。初期教会很自然地将这所引的经文用在耶稣身上。那就是,将耶稣比喻作是被以色列人所弃绝的石头。但奇妙的是,神却把它用作房角的头块石头(参阅徒四11;弗二20;彼前二7等经文)。初期教会的使徒对旧约经文的这一种引证方法,可以说是直接受了耶稣自己的影响。
这经你们没有念过么 耶稣提出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指出犹太人的领袖们对经文内容的无知。而不是意味着他们没有念过这段经文。相反的,文士们对这一类经文,应该是很熟悉的。领袖们对比喻快速和激烈的反应,显示听众们并不缺乏敏感的领悟能力。他们所缺乏的,是一种虔诚的悔改心志以及道德性的勇气。到了这个阶段,耶稣必然很清楚明白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们要除灭他的恶念。他所用的这个比喻,可说是要故意激发他们的良知,好让他们有一个及时悔改的最后机会。可惜他们并没有把握时机,仍旧在追随他们谋害耶稣的意图。这些人只是惧怕百姓,暂时不便下手而已。